男子一年退 12 部手机起诉被驳回,法院:违背诚信原则

  据央视新闻报道,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近日驳回一名消费者针对电商平台的退货诉讼,认定其长期以体验为目的反复购买并在「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内退货,已构成民事权利滥用。

  消费记录显示,该消费者在 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3 月期间通过 12 笔订单购买了 12 部手机,并均在 7 天内申请退货退款。

  涉案手机为其第 4 次购买的同款机型,前三次均已成功退货。此次第 4 次以「太重、太厚」为由提出退货遭拒,继续使用约 1 个月后才起诉要求退款。

  法院指出,该消费者作为数码产品爱好者,存在激活使用后以把玩、体验为目的多次网购并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其反复购买并退货的做法偏离该制度设立初衷,违反公平诚信原则,损害平台合法权益,不利于营造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因而应予否定性评价,最终判决驳回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