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限制投屏案”原告再“开炮”:投屏之争第二弹,四问优酷

  IT 之家 7 月 25 日消息,“爱奇艺限制投屏案”于本月一审落槌,原告获 41 天黄金会员 VIP 时长补偿,引发网络热议。

  今日,该案件的原告@朱元律师发文,将矛头指向另一大网络视频平台 —— 优酷

  @朱元律师在微博中称:

优酷在称投屏不属于 VIP 会员权益的情况下,实际执行中有选择的对部分内容开放投屏功能,会员投屏像在“开盲盒”,这是否也是一种会员权益边界不清晰,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伤害?

  他还发文四问优酷。其问题分别是:

1. 优酷,请告诉我,你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为啥有些能投有些不能投? 2. 优酷,请告诉我,我想分辨哪些能投哪些不能投,为啥标注有“VIP 帧享”“首播”“独播”的,有的能投有的不能投? 3. 优酷,请告诉我,你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现在部分能使用,这种“部分使用”属于会员协议约定的会员权益还是如爱奇艺所言,这属于会员协议约定权益之外的免费赠与? 4. 优酷,请告诉我,你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为啥“macbook air”设备上也不能用?

  IT 之家附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