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董宇辉购买与辉同行的钱我已安排,公司是送给他的

  7 月 25 日消息,今日晚间,东方甄选在港交所公告,7 月 25 日,董宇辉(买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及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 100% 股权,代价为人民币 7658.55 万元。

  随后,俞敏洪在抖音评论区表示,“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这句话的意思是,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一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