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起诉苹果一案新增四名原告州, 苹果称自身面临激烈竞争无垄断能力

  此前我们曾报道,美国司法部曾于今年 3 月 21 日正式宣布将以垄断为由起诉苹果公司,原诉讼团队共有原告 16 位,但根据 wccftech 报道,在本案 6 月 11 日的申诉修订中,新增了 4 名原告,分别是美国的印第安纳州、马萨诸塞州、内华达州和华盛顿州。

  除此之外,新的修正案没有描述关于本案的新细节,对于新增的原告州成员,美司法部反垄断司助理检察长 Jonathan Kanter 发表了一份声明称:“我们欢迎印第安纳州、马萨诸塞州、内华达州和华盛顿州加入我们现有的联盟,以恢复被苹果垄断前的智能手机市场,促成该行业良性竞争。我们期待着与我们的州合作伙伴一起对这一重要案件提起诉讼,为消费者、应用程序开发商、配件制造商和美国公众带来良性竞争的好处。”

  在本案中,美司法部以苹果限制第三方应用程序的发展,限制云流媒体服务以及智能手表等理由,认为苹果公司违反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第二节的五项规定。美司法部长 Merrick Garland 曾表示,他对苹果在应用商店收取 30% 的佣金以及苹果设备匹配第三方配件的糟糕体验感到担忧。

  对此,苹果公司回应道,只有具体证明苹果公司在相关市场中存在垄断力量、具有反竞争行为以及产生了反竞争影响,法院才能"通过诉状",但美司法部并未及时提供相关证据,而且该指控具有时效性,因此苹果要求法院驳回此案,并指责美司法部试图改变反垄断法。同时苹果还表示他们正在“面临着来自老牌对手的激烈竞争”,不具备达到垄断市场的能力。